贷款产品类型:特定贷款
贷款产品单位:广西北部湾银行
贷款用途:解决中小企业难以提供抵押物
联系信息:0772-96288
利率范围: 利率定价机制灵活,根据不同企业实行差别利率
贷款范围: 具体以北部湾银行的规定为准
单位要求: 1.在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特定商圈内从事经营活动,能够与同一商圈、园区、市场、商会等的其他非关联企业或商户组成符合我行要求的联保体; 2.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稳定的营业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广西北部湾银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记录
项目要求: 没有关联关系的中小企业、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个体工商户在自愿基础上分别组成联保体,我行向联保体成员发放,并且联保体中每个成员均对其他成员因向我行申请借款而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贷款。
优先条件: 1.具有法定的借款资格。企业的法定借款资格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同时,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私营个体户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固定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规定,符合环保规定,主要经营活动在我行营业辖区范围内; 3.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我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扶持政策: 具体以北部湾银行的规定为准